河北省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放开省本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冀医保[2018]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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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就医便利化水平,方便省本级参保人员门诊就医,经研究,从2018年5月21日起取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限制,参保人可持卡任意选择省本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费用累计,不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慢性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原规定不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