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冀工院〔201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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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工作分工
1、院长是学院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全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在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院办、各系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开展。
3、院办负责教育行政部门的传染病上报工作及教职工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各系部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传染病疫情及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对本部门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本部门传染病疫情的督促、检查;利用主题班会及团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学生处负责督促各系建立本部门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的网络体系,定期完善网络体系,加强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及因病缺勤学生的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培养学生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后勤管理处负责日常学生传染病的管理和上报工作,对因传染病休、复学的学生进行审核,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二、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一)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1.在发生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下:
学院疫情报告人:由学院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指定专人为学院疫情报告人。
基层疫情报告人:各系、职能处室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将疫情信息上报学院疫情报告人及本部门主管领导。
2.日常传染病管理及上报工作
在后勤管理处领导下由医务室指定专人为疫情报告人,进行日常学生传染病的管理及上报工作;紧急情况下,医务室在岗医务人员皆为疫情报告人,审核基层疫情报告人的上报信息后,立即向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及相关卫生部门汇报。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基层疫情报告人职责:
(1)负责对本系(职能处室)学生及职工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因病缺勤等信息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2)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追踪排查工作,发现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缺课要及时上报。
(3)负责指导、落实本部门学生、教工的晨检工作。
(4)负责本系(职能处室)内传染病报告信息网的建立。
(5)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配合、协助做好本部门的隔离、消毒、密切接触人员的筛查、群体性预防接种及相关健康宣传等工作。
2.学院疫情报告人的职责:
(1)在学院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传染病监控与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2)协助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建立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制度。
(4)对基层疫情报告人上报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门诊日志》上。
(5)配合、协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及监测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体系
学院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宿舍长,到班级生活委员,到班级辅导员,到各系部基层疫情报告人,到学院疫情报告人,到院办、学生处及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到学院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体系。
(一)学院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院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各系部教职工与学生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本部门疫情报告人,本部门疫情报告人整理汇总后报告给学院疫情报告人,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门诊日志》上,并向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汇报。
1.晨检由宿舍长对早晨出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将本宿舍信息汇总至班级生活委员,班级生活委员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辅导员,辅导员告知本部门疫情报告人,本部门疫情报告人告知学院疫情报告人,并配合学院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辅导员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本部门疫情报告人。本部门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和辅导员继续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给学院疫情报告人。凡因病缺勤的学生均需持有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院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第一发现人(或患者本人)应及时报给本部门疫情报告人,本部门疫情报告人再报给学院疫情报告人及本部门领导,学院疫情报告人报告给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在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院出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第一发现人(或患者本人)应立即报给本部门疫情报告人,本部门疫情报告人立即报给学院疫情报告人及本部门领导,学院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请示,在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以上报告内容的情况时,在学院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018年5月28日